近日
2024年8月23日,大同市平城区劳动保障监察执法队接到,工王亚、李福贵等人反映山西佰亿达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大同第二分公司承建的大同市观澜华府二期南区外墙保温项目拖欠70人工资总计313.3441万元未支付建筑公司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九十一条之规定,2024年9月6日,我单位依法对山西佰亿达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大同第二分公司下达《劳动保障监察责令改正决定书》(平城人社监令字2024,第302801号),要求其在五个工作日内向农民工王亚、李福贵等70人全额支付工资,并将支付凭证和整改报告以书面形式报送我单位建筑公司 。该单位在规定时间内未向王亚、李福贵等70人支付工资。我单位于2024年10月14日依法对山西佰亿达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大同第二分公司下达《劳动保障监察行政处理决定书》(平城人社监理字2024,第302801号),要求其向王亚、李福贵等70人全额支付工资。
该单位至今未向王亚、李福贵等70人支付工资建筑公司 。
根据《重大劳动保障行为实施社会公布办法》第五条第(一)项规定,对山西佰亿达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大同第二分公司进行社会公布建筑公司 。
主体名称:山西佰亿达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大同第二分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140200MA0MUK9F5T
公司注册地址:山西省大同市平城区西京府b区114号商铺
负责人:王翔
大同市平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
2024年12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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