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公司 :最新!某建筑公司维权11年,近期最高院推翻原判,税局败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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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2013年对某建筑公司做出了偷税逃税等处罚决定,但当事人不认可其判定,便于进行了长达11年的诉讼历程建筑公司

这11年里经历了逃税罪的刑事诉讼一审、二审、再审,以及偷税处罚的行政诉讼一审、二审、省高院再审申请和最高院再审提审,经过了11年的诉讼,最终也是等来了最高院的翻转判决,败诉建筑公司

裁判文书号:(2024)最高法行再27号建筑公司 。裁判文书网已对外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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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起因

在2013年当地的和该建筑公司签订了一个土地置换协议,把该建筑公司的一块地置换给了一家房地产开发商,并需要拆除了该公司价值300万元左右的建筑物,由进行相应的建筑公司

但在此期间还未向该建筑公司支付相应的款项,房地产开发商就已经开始动工了,而后该建筑公司为了维护自身的权益便派人去工地上拉横幅和派遣挖掘机添沟等行为建筑公司

二、相关部门介入

该建筑公司的行为被相关的知道了,随后各部门便联合出动,由部门将该建筑公司老板及其家属和该公司的高管进行了相关的拘留措施建筑公司

并在2013年8月19日对该建筑公司进行了突击检查,由各部门分工合作,对该建筑公司2000年到2013年的纳税情况进行了检查,并且办事效率极高,仅仅只用了两个月的时间就做出了处理决定和处罚决定建筑公司

《处理决定书》认定该建筑公司土地使用税有偷税行为,企业所得税、房产税有漏税行为,还有应扣未扣缴砂石资源税行为,一共需要补缴、补扣税款合计826万元,并加收相应滞纳金建筑公司

《行政处罚决定书》对该建筑公司偷税行为处两倍罚款即1382万元,漏税和应扣未扣税款罚税款半倍40万元;未按规定设置账簿按上限处罚1万元建筑公司 。限期15日内缴纳罚款,否则,每天按照罚款金额3%再加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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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建筑公司大喊“冤枉”

1、一地两证

该建筑公司涉及到17宗土地,虽然土地证上的权利人是该建筑公司,但这些土地中,存在着有的土地原来的户主还在使用,就已经给该公司划拨了土地证,这块土地就成了“一地两证”,并且还需要该建筑公司进行缴纳税款;有的土地证已经撤销;有的土地已经被司法拍卖了,不属于自己了;还有的土地已经作为了市政道路、广场了建筑公司

2、变造土地证

该建筑公司就想着明明自己没有占有使用,为什么还需要我缴纳土地税,而后该建筑公司就自作主张按照了实地的占有面积进行了缴纳税款,并对土地证复印件进行了变造建筑公司

3、认定偷税漏税

该建筑公司对土地证复印件进行了变造后,按照实地占有面积进行缴纳土地使用税,就少缴了10万元的土地使用税,这也就是部门检查后认定该建筑公司有偷税漏税的的主观行为,从而对其进行了两倍的罚款建筑公司

四、审理

在2013年8月进行了检查,2013年10月部门出具了两书(《处理决定书》、《行政处罚决定书》)建筑公司

1、刑事审理

在2014年1月一审判决该建筑公司老板成立逃税罪、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职务侵占罪、骗取罪、抽逃资金罪、非法占用农用地罪,数罪并罚,判处刑期21.5年并处罚金100万元,没收财产建筑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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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建筑公司老板不服该判决,决定上诉,在二审是把抽逃资金罪给去掉了建筑公司

该建筑公司老板还是不服气,并向广东高院进行申诉,在2017年4月,宣判该建筑公司老板无罪建筑公司 。该建筑公司老板及家属和高管们都“放了”。

2、行政诉讼

在2014年1月,该建筑公司对《行政处罚决定书》申请进行行政复议,复议维持原判建筑公司

一审:该建筑公司老板不服气,直接到法院,在2014年9月进行一审判决中认为该建筑公司持有17宗土地使用证书,无论是否使用,均有按税法规定缴纳土地使用税的法定义务,故驳回该建筑公司的诉讼请求建筑公司

二审:该建筑公司在2014年12月向中级人民法院申请二审,二审认为“既然该公司在刑事上已经判为逃税罪了,生效的刑事判决具有既判力,其确认的事实无需再证明,可以直接作为定案证据使用,即处罚决定认定的事实和处罚结果已经被生效的刑事判决所拘束,不可更改”,所以驳回上诉,为此原判建筑公司

再审:该建筑公司还在坚持并在2019年11月继续向高院申请再审,在这个时候刑事已经被改判无罪了,但高院认为,“你不构成逃税罪不就没有偷税”,裁定驳回再审申请建筑公司

最高院再审:经过了这些,该建筑公司决定直接向最高人民法院申诉,最高院于2024年1月裁定提审建筑公司

五、最高院审理结果

在2024年12月最高院再审判决中认为,的处罚决定既与本案实际情况不符,也与当时当地一贯的征税执法标准不符;被诉处罚决定构成认定事实不清、主要证据不足、结果显失公正,不应得到支持建筑公司 。一、二审判决亦认定基本事实不清、证据不足,应当予以纠正,该建筑公司申诉的主要理由成立。

判决撤销二审判决、一审判决、行政处罚决定书建筑公司 。一审、二审受理费共计100元,由当地局第二稽查局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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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结语

对于这个文书出来后,财税圈子的人员都在进行转发和学习研究其中的税法问题,但是其中不少人都能看出来,从2014年到2024年,在这11年的坚持不知道付出了多少努力和精力,光律师费都不知道花了多少钱建筑公司 。并且作为建筑工程行业,在该公司老板进行打官司申诉的期间,就已经错过了房地产行业的“黄金时间段”了。

最后建筑公司 ,来看最高院裁判文书结尾的一句话:

“作为人民法院,既要支持依法征税,也要保护好纳税人的权益,两者不可偏废”建筑公司

声明:本文章转自《简节税》公众号建筑公司 ,了解更多详细税收政策、产业扶持奖励以及落地方案,可留言或移步关注,给您提供针对性的解决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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